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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兩岸經貿】
兩岸租稅協議 最後一哩路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兩岸租稅協議終於在今年8月25日正式簽署,力拚明年上路,協議生效後,經由第三地投資大陸的台商,都能適用相關租稅優惠,可望為間接投資大陸的台商解套,也將是租稅上的一大利多。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財團法人財經研究教育基金會,於上月25日及本月5日在台北共同舉辦兩場「2015年兩岸租稅協議論壇」,除由國際財政司司長宋秀玲主講兩岸租稅協議之內涵與效益外,也邀請KPMG兩岸三地的會計師,分析兩岸租稅協議的實務運作;同時,為服務兩岸客戶,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KPMG China)亦在香港、上海、廣州、深圳、及廈門舉辦兩岸租稅協議論壇,出席率皆逾9成,參與人數逾700人,來賓於Q&A時段之提問及問卷回饋意見都充分反映對於協議的殷切期盼。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副營運長許志文於9月25日開場首先謝謝國際財政司宋秀玲司長持續六年之努力,方使基於複雜之背景緣由而進展困難的兩岸租稅協議能有重大突破。他亦表示台灣較為穩定之政治經濟環境受到國際評比肯定,易受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之青睞,使得台灣成為間接投資其他亞太國家包含大陸之理想選項,企業都很關注其他主要國家租稅協定(議)之簽訂進程,目前已觀察到部分日資企業有擴大投資台灣之趨勢,倘日後與日本等主要國家租稅協定能繼兩岸租稅協議後儘快簽訂,台灣之亞太租稅協定(議)網絡將能成形,預計將可吸引更多外資來台投資,使台灣成為外國企業的亞太投資營運中心。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宋秀玲在演講時表示,兩岸租稅協議一旦生效,例如第三地若提供相關事證,證明企業的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按OECD國際範例規定,凡是大陸給付給第三地的股利,將能適用5%優惠稅率。其次,在台有實際管理處所的台商,不限公司規模,包括所得稅、營業利潤、兩岸海空運收入等,將可適用免稅或優惠稅率;尤其在大陸沒有實質管理處所的台資企業,營業利潤將可免稅。
 
  宋秀玲進一步提醒,兩岸租稅協議的租稅優惠,必須由台資企業或個人向稅務機關主張,才能適用相關優惠,財政部目前正在訂定協議相關子法規,以利協議上路後的報稅實務運作順暢。目前兩岸租稅協議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一旦逐條審查通過,預計最快2016年1月1日起,上述租稅優惠就能生效適用。
KPMG安侯建業提醒,兩岸租稅協議將於雙方完成各自的法定程序後正式生效,所適用的是協議生效後的次年1月1日起,台資企業所實際給付之金額與所得,台商應特別留意相關報稅規定。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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