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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兩岸經貿】
滬台胞享市民待遇 大陸人眼紅
 
特派員許昌平/上海報導
  即將於11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可說是大陸各地方相關規定中,對台胞保障最為完整的,除了保障台資企業外,還把對象拓展到「所有合法就業的台灣同胞」,讓台胞能和上海市民一樣,享受到上海的就學、就醫、社會保險等社會公共服務,在就學這方面,甚至比上海市的學生還有更多優惠。
 
  9月24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全程參與該《規定》立法過程的上海市台灣事務辦公室協調處副調研員傅泉勝10日特應邀至「台灣在滬各社團聯誼會」說明此一新通過的法律。
 
陸不少網民有失落感
  傅泉勝說,《規定》有一個重要的特色,就是保護範圍不侷限於投資者,而拓展到所有合法就業的台灣同胞,這合法就業範圍包括了台灣企業、大陸企業或外國企業,而且除了保障投資相關權益之外,還包括了就學、就醫、就業等社會權益。消息公開之後,從網路上的一些反應來看,沒有享受到相關優惠的大陸其他省市在滬民眾,似乎有些不同看法,甚至有些「失落感」,有人認為給台胞保障太好了。
  傅泉勝指出,根據《規定》台胞可以享受和上海市民同樣的社會公共服務,例如在就學方面,甚至比上海市民還要優惠,可以「同等待遇、適當照顧」來形容,除了和一般上海市民一樣可以就近入學,依學區進入中小學、幼稚園就讀外,台胞子弟還享有一般上海學生沒有的加分優惠(例如中考)。
 
台青可申請公租住房
  另外,在就醫方面,可以用「同等待遇、提供便利」來形容,台胞一般有台灣健保,且有小病在上海看,大病回台灣看的習慣,《規定》特別明定,上海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書寫和保存醫療文書,並為就診的台灣同胞申請台灣地區健保機構核退費用提供便利。
  在社會保險方面,大陸強制企業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有些台資企業反映台幹在台灣有健保等保險,不希望完全照繳,因此在《規定》中也採取靈活、彈性的做法:「根據規定繳納」。而合法就業的台胞,在上海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也可以參加上海市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
  而由於資金不是那麼雄厚的台灣青年在上海愈來愈多,上海房價也貴,《規定》也特別明列「在本市創業、合法就業的台灣同胞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目前已有不少港澳人士申請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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