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設個體戶 大開放
【特派記者林克倫/北京16日電】
大陸為幫助台灣基層民眾與青年赴大陸創業,國台辦昨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擴大台灣居民在大陸設立個體工商戶的範圍,經營範圍增至26個省市自治區,行業領域原僅兩項增加至24項,並取消從業十人與營業面積500平方公尺的限制。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昨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此次新政策與過去相比,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開放領域,從原本的零售業和餐飲業兩項,擴大至廣告、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共計24項。
第二是開放地域,在原有九個省市基礎上,再新增加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達到26個;放開第三是經營條件,取消原本對從業人員不超過十人及營業面積不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限制。
馬曉光指出,此新政策將在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相信此新政策措施,將為台灣基層民眾,特別是台灣青年朋友們,提供更多創業機遇和發展空間。
據了解,在開放的地域上,除內蒙古、新疆、甘肅與西藏外,其餘省市自治區全數開放;在行業領域上,此24類共涉及大陸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12項大類、32項中類、100項小類,且主要集中在第三產業與新興服務業。
至於相關配套措施,大陸工商總局將會公布配套的具體登記管理工作規定。大陸財經學者強調,大陸將秉持地位平等、共同發展、公平競爭、互利合作、平等監管與平等保障等原則,保護台灣個體工商戶權益。
學者強調,從所開放的服務業領域看,「想像空間有多大,創業平台就有多大」,個體工商戶是商業起步的初級平台,且外國無法享有,台灣民眾可以優質服務理念,進而做大做強、甚至走出亞洲。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