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訂價查核 鎖定8大類
【劉懿慧/台北報導】
跨國集團常利用各國的稅制差異,或企業間不同的租稅負擔,從事租稅規劃利潤移轉,以規避或減少稅負。為維護租稅公平,各區國稅局將自10月1日起,針對轄內105年度營所稅移轉訂價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並鎖定8大情形列為優先選案查核對象。
為遏止營利事業藉由不合營業常規的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列出8種情形,企業若符合相關情況,就會被列為優先選案查核對象。
包括一、與設在免稅、低稅率國家或享有租稅優惠的關係人間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二、申報的毛利率、營業淨利率及純益低於同業;三、全球集團企業總利潤為正數,而國內營利事業卻申報虧損,或申報的利潤與集團內其他企業比較顯著偏低。
此外,也包含連續三年度申報的損益呈現不規則鉅幅變動;未依規定格式揭露關係人相互間交易的資料;未評估受控交易的結果是否符合常規,或決定受控交易的常規交易結果,且未依規定備妥相關文據;關係人間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的移轉或使用、服務提供、資金使用或其他交易,未收取對價或收付的對價不合常規;其他以不合常規的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
官員表示,只要符合其中一種情形就會被列為優先選查對象,未來隨著我國反避稅的法規愈來愈明確,查核力度也會愈來愈強。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