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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稅務法務】
歐盟稅務黑名單 台灣未列入
 
2017.12.7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6)日表示,歐盟部長理事會行為準則小組(COCG)就第三國稅制進行分析與檢討,並在5日發布「稅務不合作國家名單」,有17個國家或地區名列其中,包括南韓、關島、巴拿馬等,而台灣則未列入稅務不合作名單之中。
  
  財政部表示,歐盟部長理事會自今年1月25日起,陸續針對我國在內92個國家或地區的稅務體制,分別從「租稅透明」、「公平稅制」及「執行反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措施」三項議題進行檢視。
 
  由於列入不合作名單恐遭到歐盟等國採取防禦措施,也就是歐盟各國可祭出防禦性措施(defensive maerse),例如提高扣繳率,要求很多舉證成本等提高行政依循成本等,不利台商經貿往來交易。台灣為避免列入不合作名單,在法制面也逐漸到位,包括CRS等法制架構。
 
  同時,我國也針對行政及資訊技術能力,例如與他國資訊交換的格式、傳輸級加密標準等資訊作業進行研議。至於5日公布被列入的不合作名單則有南韓、巴林、巴貝多、聖露西亞、薩摩亞、千里達及托巴哥等17個國家。
 
  財政部指出,我國接獲歐盟信函時,也受到行政院指示,應積極配合歐方調查,並由財政部擔任聯絡窗口,之後應歐方要求提供國內稅制背景、召開跨部會議研商因應對策及就COCG專家提問詳加說明。經多次溝通,歐方於今年10月24日函復檢視結果,認同我國目前的反避稅制度。
 
  歐盟要求我國承諾事項,包括「按國際標準與歐盟會員國進行資訊交換」、「修正或廢止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相關所得稅優惠」及「落實BEPS 四項最低標準」等。
 
  財政部長許虞哲在今年11月15日透過外交部向歐盟回復給予我方承諾。但其中與歐盟會員國執行資訊交換,要先洽簽租稅協定,洽簽須雙方均有意願,非我國單方所能掌握,希望歐盟協助促使歐盟會員國與我國洽簽租稅協定,以加速雙邊稅務合作,同時提供雙方投資人租稅減免優惠,提升相互投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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