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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經濟要聞】
財部:簽租稅協定 增台商競爭力
 
記者陳昱光/台北報導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去年10月發布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15項行動計畫,相關反避稅措施將對台商未來在全球布局和經營模式產生重大影響,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宋秀玲昨(8)日表示,目前台灣已簽署生效29個租稅協定,確立雙方稅務合作範圍,訂定消除雙重課稅措施,可望增加台商國際競爭力。
 
  宋秀玲昨出席「安永台灣國際稅務智庫2016高峰會」時表示,除了29個已生效的租稅協定外,與日本、加拿大簽署後尚待生效,還有10個以上的租稅協定仍在積極推動中,將減少關稅貿易障礙,有利於企業全球布局與增加外資來台投資意願。
 
  未來台日租稅協定生效後,台商赴日或日商來台,在當地國投資獲利的股利、利息與權利金扣繳稅,都由20%扣繳率降為10%。此外,台商赴美洲投資,須留意已今年1月15日簽署的台加租稅協定,其股利、利息、權利金扣繳稅都將大幅降低。
 
  中國大陸部分,預期《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今年正式發佈,新規定不僅影響2016年度的移轉訂價報告,稅務機關也將加強查核中國大陸子公司跨境支付服務費,台灣企業可能面臨更多的稅務爭議。
 
  BEPS針對各國稅制及雙邊租稅協定提出多項建議採行措施,宋秀玲指出,財政部將持續關注、檢討台灣租稅協定政策,以及修正租稅協定範本,並啟動專案計畫,分析台灣參與跨國自動資訊交換機制的利弊及可行性,藉此提高資訊透明度,維護租稅公平,避免落入他國租稅黑名單。
 
  安永營運長劉惠雯提醒,全球各國已陸續開始配合BEPS 行動計畫修正法規,許多企業過往倚賴的營運模式,恐不再適用。企業應評估現行的投資架構及營運交易流程,重新檢視生產、供應鏈設計及交易安排的適當性及必要性,並確實依據各企業所執行的功能、承擔風險及擁有資產,進行集團利潤合理分配,避免增加額外稅負風險。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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