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風險算法調整 再等等
【2020-04-06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新版巴塞爾資本協定中的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國內可能跟進國際延後上路,據了解,國內有三、四家大型銀行,有意採用「內部評等法」,以減少資本計提,延後上路,這幾家大型銀行較可能受影響。
知情官員表示,依現行規定,信用風險的計算除標準法外,也有「內部評等法」,內部評等法可依授信客戶不同的信用,計算出不同的風險權數,不像標準法,都用相同的風險權數,但銀行須投入建置成本,擁有充足的資料庫。
國內到目前為止,尚未准許銀行採用內部評等法,去年金管會宣布推動國內系統性重要銀行政策,多家大型銀行就建議,放寬適用內部評等法門檻,以利銀行採用。
金管會說明,因新版巴塞爾協定也針對內部評等法作調整,金管會將配合研議,以利與國際規範接軌。官員表示,過去內部評等法遭詬病容易被操縱,新版協定主要減少內部評等法的套利空間。
明訂採用內部評等法計算出來的風險性資產,不得低於使用標準法計算出來的風險性資產的72.5%,例如原本用標準法算出來的風險性資產有100元,採用內部評等法算出來的風險性資產,就不能低於72.5元;風險性資產愈低,銀行須計提的資本就愈少。
金管會已參酌新版協定,檢討內部評等法相關規定,原來規劃2022年新協定上路時一併採行,如今因應疫情國際宣布延後一年上路,國內也可能跟進延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