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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稅務法務】
囤房稅最高4.8% 最快明年7月上路
 
【資料來源:20212/19 中國時報 記者黃婉婷】
      立法院朝野黨團18日協商《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俗稱「囤房稅2.0」,房屋稅率最高調升至4.8%,且採全數累進課稅,因時力主張稅率還要再高,朝野無共識,將保留至今日立法院會表決,預料最終將照政院版通過,最快明年7月上路,採全國歸戶,稅率最高4.8%。
 
      第10屆立法院已來到最後一會期,國會大選在即,立法院20日起休會,今日是休會前最後一天,《房屋稅條例》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均可望三讀。由於法案屆期不續審,朝野政黨均有心多拚幾項財經民生法案,令民眾有感,否則協商多時的法案將全數歸零。
 
      《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宅分為「自住」與「非自住」,自住限3戶,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取差別稅率,意即囤房稅。囤房稅2.0方案要求地方政府訂出差別稅率,未來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房屋稅率1.2%降至1%的優惠。
 
      條文也將房屋稅從「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總歸戶」,以全國為單位計算房屋總數,多數非自住持有者稅率調高為2%至4.8%;建商部分,待銷售住家房屋持有2年以內,稅率由1.5%至3.6%,調整到2%至3.6%,若餘屋持有逾2年,稅率將落在2%至4.8%。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於協商時喊話,當前關鍵在於第5條囤房最高稅率,藍綠皆認同調高至4.8%,其他條文都配合保留。
 
      國民黨團支持行政院版本。時力黨團則認為,行政院版僅最高稅率僅4.8%,囤房稅率仍舊太低,若說此舉能有效逼出餘屋,是自欺欺人,對囤房者來說,每年僅增加幾千元,根本不痛不癢,毫無意義。
 
      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指出,黨團原先主張10%,但願意支持行政院版,採漸進修法,盼未來繼續努力。
 
      立法院朝野昨日並協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為照顧弱勢無屋族群,各黨達成共識,將房屋租金支出將從現行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扣除額度上限由12萬元調升為18萬元。
 
      另外,草案也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適用年齡,由5歲以下修正至6歲以下,並提高扣除額度,每一申報戶6歲以下的第1名子女,扣除額度由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各為22萬5000元,條文刪除「排富條款」,明年元旦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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