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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經濟要聞】
券商財管鬆綁台股利多
 
【記者彭禎伶、呂淑美、黃鳳丹╱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8)日宣布,開放券商可經營集合管理帳戶信託業務,並大幅放寬投信、投顧、券商經營全權委託投資(代操)業務,無需先經金管會許可委任;業界咸認,這是台股一大利多。
 
   該業務開放,大型券商將可增加利基型代操模式,透過更利基型、多元商品,包裝後賣給高端客戶,與銀行財富管理站在公平競爭點。金管會昨天宣布,開放券商經營「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也就是許多客戶將錢交給券商,指定投資範圍後,券商可決定投資標的,類似台股基金,除了券商業務範圍擴大外,將為台股增添新活水。
 
   金管會強調,這項業務開放後,在財富管理上,證券商已與銀行可經營的業務相當,以這次開放集合運用金錢信託,券商更具競爭力。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這是銀行、證券、保險三業均衡發展的一部分,券商爭取多時的財富管理業務,現在全數開放,讓各業者能儘可能發揮;另外在國際證券分公司(OSU)部分,也會再進一步檢討法規及放寬,並與央行協商,讓券商真正能擴展OSU業務。
 
   金管會從民國99年開放券商經營財富管理業務,目前有10家券商獲准開辦,包括東亞證、日盛、統一、元富、兆豐、群益金鼎、凱基、華南永昌、富邦及元大寶來證,累積10萬多的開戶數,先前只准經營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主要是代銷投信基金)、指定營運範圍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這二大業務目前規模有新台幣520億元,第三項是特定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這部分則沒有任何一筆。

 
   但券商最想經營的是客戶指定範圍,如台股或類股,由券商決定投資標的,將所有客戶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的金錢信託業務,儘管稅制上不如投信基金有利,但券商認為,這部分業務大有競爭利基,所以在爭取一年多後,金管會決定開放。
 
   此外,投信、投顧及券商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先前須經金管會許可,昨天金管會大幅放寬券商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規定,將導引更多大戶、中長期投資資金,從銀行定存等透過「代操」流入股市,對台股資金動能是一大利多。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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