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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輯/【經濟要聞】
OIU條例 擬採負面表列
 
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國際保險業務(OIU)條例本周已舉行公聽會,確定未來客戶是境外個人、境外法人、大陸民眾及持有外國護照者,比照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等享有相關稅負優惠,最重要的是主要商品是外幣保單,將以「負面表列」精神,儘可能自由化及創新,讓保險公司對此躍躍欲試。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31日揭露其未來四大政策方向,第一即利用OBU、OSU(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IU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理財中心;二是提升保險業競爭力;三是推動金融3.0版本;四是強化投資人保護。
 
  其中OIU部分是銀行、證券、保險三業中最後加入者,要先修條列開放此業務,曾銘宗表示,預計9月送行政院,年底前希望能在立法院完成修法,近日保險局即召集業者、學者等討論OIU條例的內容,業者爭取OIU販售的保單能儘可能自由化、創新,可長得跟台灣的保單不一樣,如提供大陸民眾來台健檢的還本型保險等,保險局也表示同意此一方向。
 
  未來OIU主要銷售外幣保單,包括人民幣計價部分,這部分多可排除在海外投資限額之外,業者表示,初期可能是試驗方式,去測試哪些保單會對境外客戶有吸引力,可能是投資型保單,甚至也有可能是變型的創新保單。
 
  曾銘宗表示,金管會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理財中心會再擬出具體執行方案,如與旅行社合作,讓未來大陸觀光客來台不止是逛百貨公司、買鳳梨酥,未來也可逛逛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投資金融商品,且希望這些境外資金未來長期在台理財等。
 
  此外,金管會也會推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修法,預計下周或下下周就舉行公聽會,主要是增加金融服務人員薪酬不能以業績目標為主要考量,需經薪酬委員會通過;銷售複雜高風險商品,要經董事會或常董會通過;若違反法令規定情節重大者,可以處該項金融商品或服務契約所得利益範圍內的罰鍰,即會超過目前法令1000萬元的上限;明文規定可停止業務、解除董監及經理人職務等。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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