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English / 首頁 Home / 網站地圖 Site Map / 聯繫我們 Contact Us / 會員專區 Member Area 
 新聞剪輯/【經濟要聞】
OBU授信資料 須報聯徵中心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全面控管銀行大陸等海外曝險,金管會再出招,下令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授信資料納入強制提報範圍,以後銀行必須將OBU授信資料報給聯徵中心,以利掌握企業完整信用狀況,有效控管風險。
 
  索力、旭光等大陸企業授信案出問題後,金管會緊盯銀行大陸授信風險,接連採取加強金檢等措施,近來隨著大陸經濟面臨下修風險,金管會也決定再度強化相關風險控管。
 
  金管會上周發函要求所有金融機構,應向聯徵中心提報OBU授信業務資料,金管會官員表示,過去並未強制OBU須提報授信業務資料,有些銀行有報,有些銀行未報,使得OBU往來企業信用資料並不完整。
 
  以索力、旭光案為例,有些銀行是由OBU承作,有些銀行是由香港分行承作,OBU資料若未在強制提報的範圍,不易充分掌握企業財務及信用狀況變化。日前就有銀行向金管會建議,應將OBU納入強制提報資料對象,否則銀行在聯徵根本查不到完整資訊。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目前海外分行在總行風控要求下,授信契約中已要求借戶同意將相關授信資料報聯徵;OBU也強制提報後,所有銀行都須依規定提報,將有助銀行業掌握更完整的信用資訊。OBU須提報的客戶授信資料,包括授信額度、逾放、擔保品情況等;金管會並明訂新、舊授信案件須提報的時程。
 
  聯徵中心將配合金管會這項新措施,建置OBU授信資料報送及建檔作業規範,金融機構必須在聯徵這項規範報經金管會備查後,一個月內報送OBU新辦理的授信案件。並在三個月內報送2012年1月1日以後辦理的存續中授信案件;在六個月內報送其他存續中授信案件。銀行業者表示,聯徵中心掌握的企業授信資料更完整後,有助銀行相關徵信作業,並減少可能的授信風險。
 
【經濟日報】
 
 
 
 
無標題文件
 
   
 
==== 聲明事項 ====
  《精博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提供之各項資訊,其目的在於提供使用者一便利查詢有關利用境外公司各項投資資訊之管道。本公司所提供之資料僅為參考,其正確內容,以各主管機關所公布之資料為準。本公司就使用者利用本網站之資訊所致之一切法律上之不利益或問題,不負任何擔保責任。非經本公司正式書面同意,不得下載、複製本網站資料以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