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早收產品 再增兩項便捷措施
【記者戴慧瑀/台北報導】
ECFA早收產品貿易再傳好消息!經濟部貿易局22日公告,今年起我方出口ECFA早收產品到大陸時,可享有兩項新便捷措施:一是不須向大陸海關寄ECFA原產地證明書正本,僅須留存正本;二是貨物在香港中轉時,提交貨櫃號碼及貨櫃封條號碼未變動的全程運輸提單即可。新規上路後,我ECFA早收產品輸陸便利性將提高,對於搶進大陸內需市場更為有利。
所謂的原產地證明,是指貨品出口前,廠商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原產地證明書;確認為自由貿易協定(FTA)之貨品,出口時則享有降稅優惠。
貿易局表示,ECFA原產地證明書電子連線已實施一年多,目前我方相關產證及出口報單資訊,均以線上傳給陸方海關。大陸海關總署公告自今年起,我方ECFA早收產品進口大陸時,申報時不需要提交ECFA原產地證書正本。而貿易局也稱陸方將直接通過電子連線進行處理。
此外,香港海關也釋出利多。過去台灣ECFA早收產品經香港中轉至大陸時,必須提供香港海關中轉確認書或未再加工證明,現在則取消,只要提交貨櫃號碼及貨櫃封條號碼未變動的全程運輸提單即可。
【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