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經濟實質新常態
【文/精博國際顧問南區主任 吳宜達】
2017年底歐盟首次頒布稅務不合作的64個國家地區黑、灰名單,也因此揭開了經濟實質修法的序幕,自此各國政府手忙腳亂努力修法,希望在獲得歐盟認同後能擺脫負面評鑑進入白名單中,而歐盟稅務不合作名單的真正影響,在於促使各國修法使境外公司的董事負起更多管理責任與申報作業,股東也要接受更嚴格的盡職審。
開曼率先修法後在2020年初展開經濟實質申報,英屬維京群島接續在2020年底執行,模里西斯為保持模範地位,也規定GBC2公司在2021/06/30前申請改為新的AC體制,至此,各國對經濟實質修法逐步規範,申報要求也漸為明朗。
時序進入2021年,貝里斯要求需完成稅籍號碼申請、2022年初需完成首次經濟實質及3月前完成稅務申報;塞席爾新規從嚴要求會計紀錄(accounting record)必須重新存放在塞席爾註冊辦公室,而英屬安奎拉的經濟實質申報也蓄勢待發即將隨時展開。
有了開曼、英屬維京群島、模里西斯等上半場的混亂與前車之鑒,下半場的貝里斯、塞席爾相對就沒2019年當時的紛擾,但現在回頭審視,開曼、英屬維京群島等規定相對簡單,下半場開始的國家規定相對繁瑣,不僅有經濟實質規定,同時新增其他文件管理、稅務申報等。
另歐盟將於10月公佈第16版的評級名單,塞席爾、薩摩亞能否如預期脫離黑名單會決定兩國後續修法是否仍有變數,但註冊國若想要繼續從事國際商業公司的業務,都必需修法跟上國際社會的期望,台商需調整的是面對經濟實質的新常態,一昧追尋"沒有經濟實質"的國家,將不切實際。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2021.9.30 A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