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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博專欄/精博台商專欄
全球最新局勢下境外公司之運用
 
【文/精博國際南區顧問部  蔡政融】
    近年來國際間境外公司在全球反避稅的壓力下,各地區註冊國政府的法令已開始調整,無論是加強客戶資料審查程序或是資金操作用途,希望擺脫「避稅天堂」與「國際犯罪洗錢」的國際形象。
 
   其實各國政府打擊避稅與洗錢防治主要並不是針對境外公司下手,而是瞄向境外金融中心,像是瑞士、新加坡與香港等。由於國際間境外金融中心並沒有依照國際稅務標準及資料交換,容易造成逃漏稅行為失。
 
   各國政府不斷透過稅制改革來穩固稅基,尤其針對富人逃漏稅行為,施以重罰。像是美國的FATCA條款,台灣各大銀行皆已簽署此項協議,只要是銀行有接收到具有美國國籍之人士的來往,且符合七大查核指標均會提報名單(1.美國公民/居民 2.美國出身地 3.美國地址包含PO Box 4.美國電話 5.約定付款指示至美國帳戶 6.被授權人擁有美國地址 7.in-care-of/hold mail)。因此,高資產者透過境外公司作資產規劃時務必要更謹慎,最好透過具有註冊代理人資格的專業顧問協助提供操作建議才是上策。
 
   回顧台灣,在最低稅負制實施後,許多台商利用境外公司投資海外事業,在資金回流時,其資金性質是「資產」還是「所得」 將是影響報稅時重要的依據,許多客戶常忽略細節,而錯誤申報匯款名目,造成所得短報或漏報,此舉明年報稅時可能被國稅局要求補稅,並針對所得短漏報部分及年度加處額外罰款,因此,正確使用匯款名目性質,並照實申報才是最好的因應方式。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2014.06.30 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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