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19年,當年台商熟悉的開曼與英屬維京群島率先通過經濟實質法案,以回應歐盟稅務不合作名單的壓力,在台灣市場引發震盪,造成企業調整投資架構。這些調整是否「確有其必要性」,迄今仍存在不同觀點。七年過去,台商現今更應認清,並非所有註冊地都是以經濟實質法回應歐盟壓力。各國採取的修法模式,取決與歐盟在談判過程中的協商結果。
以香港為例,歐盟關注的重點並非經濟實質立法本身,而是其「外地收入免稅制度」。因此,香港於2023年與2024年陸續修訂相關稅法,引入對外地被動收入的課稅機制,並於2024年2月成功脫離歐盟灰名單。塞席爾則於2018至2021年間,透過多次稅法與公司法修訂,逐步將原本單純的屬地免稅制度,轉型為「具實質經濟活動的屬地稅制」,並同步強化帳冊保存。而實際的年度歸檔與申報義務,反而是在近一至兩年才逐漸明確。
展望未來,台商下一個必須高度留意的註冊地將是薩摩亞。薩摩亞國會已於本月20日通過《2026年雜項修正案(取消國際公司免稅待遇)》,並預定於2028年1月1日生效。該修法核心,在於導入具實質經濟活動的屬地稅制,以爭取薩摩亞於2026年脫離歐盟稅務黑名單。相關新制指引預計將於2月公布,目前可合理預期的是,薩摩亞國際商業公司未來勢必新增年度申報作業。
整體而言,台商應理解各國回應歐盟壓力的修法方式不盡相同,並非皆採取經濟實質法,但最終結果是一致的,亦即境外公司會新增年度申報作業,差別僅在於申報的內容。隨著薩摩亞預計於未來數週內公布進一步指引,台商更應正視,「年度申報工作」已逐步成為不分註冊地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