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京群島封堵失效公司持股漏洞

失效的境外公司,一直是實務上的難題。過去十年,透過金融機構盡職審查逐步勾稽。而本月英屬維京群島BVI進一步從公司登記制度著手,強化對失效公司持股的控管。依最新作法,當BVI公司辦理股東名冊歸檔時,若法人股東為另一家BVI公司,將同步檢核其是否仍為存續狀態。若該法人股東已解散,將禁止登記。這代表失效公司不僅在金融體系會被發現,在公司登記層面亦將被察覺。

空殼公司與幽靈公司,是兩個常被混淆的概念。空殼公司指已合法設立、具備法人地位,但未實際營運或持有資產,本質合法,僅沒活動;幽靈公司則為法律上已不存在的公司,常見原因是未繳交年費,遭除名並最終解散。

從法律面觀察,解散的法人不具行為能力,不得持有財產,包括銀行帳戶與股份。在公司登記程序中,此類法人視為「幽靈股東」,不具持有股權資格,亦不具股權移轉能力,且無表決權,股份處於無法處分及行使權利的狀態。從洗錢防制角度,幽靈公司亦形成監管斷點。調查機構無法對已不存在的法人行使管轄,增加實質受益人追蹤難度。過去存在法律與實務之間的落差,即使法律上公司已解散,實務上仍可能出現在股東架構中。近年金融機構透過盡職審查逐步清理,而BVI此次將檢核機制融入公司登記程序。

在台商實務中,失效境外公司仍非罕見,且多半被消極處理。原因是恢復公司程序繁瑣、費用不低,因此「先放著不管」。然而,隨著登記制度強化,該風險已無法迴避。若架構中存在失效公司,應儘速評估恢復,延遲處理,只會使問題更加複雜,代價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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