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豐基金在台灣非法銷售已經造成投資人巨大的損失,更因此引發金管會對於地下保單在台灣銷售的疑慮、今天上午不但主動發出新聞稿提醒民眾勿買非法銷售的地下保單,還進而提示四大購買境外保單的風險。 金管會提醒,民眾若收到以資產管理公司或財務顧問公司等名義,推介招攬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投資型保單,並宣稱可長期投資,獲利良好,切勿購買。這些公司未經金管會許可得於我國境內經營保險業務,其發行的保險商品(即俗稱地下保單)亦未經金管會審查通過,金管會再次呼籲消費者勿購買此類未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境外保險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也特別提醒,民眾購買境外保單的四大風險,包括: 依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保險法的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消費者若有招攬境外保單的具體事證,可附證向司法單位告發或向金管會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