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師專欄

境外公司留意法規變化

                       文/精博國際顧問編輯部    早期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間接赴大投資及間接貿易規定,台商應運而衍生出利用「第三地區公司」的商業模式,儘管有著經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