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電商賣勞務 繳稅兩樣態
台北國稅局表示,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時,依銷售對象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方式將有所差異。銷售對象為個人時,應由境外電商在每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報繳;若銷售對象是企業(B2B),則由企業在給付款項時就源
台北國稅局表示,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時,依銷售對象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方式將有所差異。銷售對象為個人時,應由境外電商在每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報繳;若銷售對象是企業(B2B),則由企業在給付款項時就源
近年因疫情影響、企業轉型或是接班問題,許多台商開始進入退休階段的規劃,而早期伴隨台商一路打拚的境外公司也遇到公司結束的問題。 早期境外公司較一般企業的管理相對簡單容易,不論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