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過去視境外公司為紙上公司,因僅需繳年費、無風險。但近年在歐盟等國際壓力下,多數註冊國修法避免列入黑名單,重點在公司法改革與洗錢防制。改革包括:公司資料需歸檔於註冊地,如股東名冊、決議錄、帳冊等,強化董事責任;另也調整稅制,要求具經濟實質,如模里西斯報稅、BVI申報實質、塞席爾保存帳冊、貝里斯報稅等。
目錄
- 境外公司切勿在以紙上公司看待
- 最新情勢下境外公司維繫的注意事項
- CFC上路後,應建立境外公司交易憑證單據的管理
- 境外公司股權移轉須注意CFC規定
- 僑外資來台投資最新法規
- 在陸企業,將逐步系統性地被透明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