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產業曾因洗錢防制法歷經10年改革,如廢除無記名股票。2019年又迎來劇變:經濟實質法。不同的是,歐盟要求各國2年內完成,導致各政府倉促立法,邊實施邊修法,市場解讀混亂,錯誤訊息頻傳。為協助企業釐清,精博特此提出建議與說明。
目錄
- Fact Check 事實查核
- 境外公司經濟實質漸漸明朗
-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對於境外資金回流的影響
- 資金回台 投資者身份釐清與風險
- 我國邁入國際金融稅務訊息交換的新時代
- CRS自我聲明表格填寫要點與分析
- 國內企業以第三地海外公司轉投資,其股權移轉是否有稅務問題
- 最低稅負制 – 特定保險給付的迷思
- 台商應重新審視大陸市場的商機與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