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剪輯

兩岸經貿

兩岸所得 合併計算綜所稅

  報稅季將至,財政部提醒,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屬於海外所得,而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合併計算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而為避免重複課稅,在大陸已繳稅款,可在限額內自應納稅額扣抵

經濟要聞

外商解散 台分公司應清算

  新冠疫情之下,國內外都有部分公司撐不下去而決定解散,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若外國公司已解散,其在台分公司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決清算申報,以免影響權益。   南區國稅局表示,《公

稅務法務

海外資金屬所得 須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台商個人取得海外資金如屬所得,應申報納稅,舉例而言,像是在開曼、英屬維京群島等免稅天堂設立公司,取得分配盈餘,屬海外營利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制),扣除670萬

經濟要聞

CRS交換 去年換回12萬筆資料

  台商海外帳戶透明化,財政部國際財政司18日指出,台版CRS共同申報準則施行滿二年,已在2021年順利交換13萬筆資訊給英、日、澳等國,目前已換回台商在日澳約12萬筆以上的帳戶資訊,惟英國要求不公開

國際經貿

沙國台商 可避免雙重課稅

  我國今年多了一個新的租稅協定夥伴國,中區國稅局表示,有在沙烏地阿拉伯做生意的台商,可以適用單邊營業利潤免稅的規定,避免在二地遭到雙重課稅。   官員指出,台沙租稅協定從2021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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